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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有善恶吗?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16/5/12 10:29:00     浏览次数:

 
的建筑——

凡是改善、提升了人的生活,

满足和增进了人的需要和人的幸福的建筑;

或者从更抽象的意义上说,

凡是运用合乎人性化的尺度,

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予以肯定,

以及对人的存在与发展的状况全面关怀的建筑,

都是善的建筑。

究竟是什么构成了一座好的建筑?

建筑有善恶之分吗?

对建筑的善恶评价,实际上有其历史的渊源与悠久的传统。从人类建筑文化的起源及发展历程来看,建筑所表现出的丰富的文化内涵、精神意义和价值尺度,使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人类的建筑活动是一种具有价值负载的活动,凝结了一个社会政治的、宗教的、文化的、精神的诸多特性。这其中,尤其内含丰富的伦理道德成分。

在我国,传统建筑及城市营建是礼制秩序的象征,是封建等级伦理的表达工具。由于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衣食住行和生养死葬的各个层面都要纳入礼的制约之中,所以,作为起居生活和诸多礼仪活动物质场所之建筑,便属于国家仪典的范围,理所当然要发挥“养德、辨轻重”,维护等级制度的社会功能。

在西方,对普遍的善的追求是建筑学固有的内容。马里奥•博塔(Mario Botta)指出:

 
 
在建筑学是美学之前,它就是一门伦理学科,当建筑学被提出之时,其道德维度便具有合法地位。
 
 
早在古罗马时代,被誉为“建筑学之父”的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不仅阐述了建筑对于建立公共秩序和体现社会福祉的重要性,还提出了好建筑所必须具备的六个要素:
 
 
秩序(ordering) 
布置(design)
匀称(shapeliness)
均衡(symmetry)
得体(correctness)
配给(allocation)
 
 
其中,“得体”颇富伦理意味。维特鲁威认为,“得体”涉及形式与内容的适当性问题,不同柱式的装饰风格与其所象征的不同神祇的性别、身份与尊卑相适应、相匹配。在总结这六个要素的基础上,维特鲁威提出了好建筑的经典标准:
 
 
"所有建筑都应根据坚固(soundness)、实用(utility)和美观(attractiveness)的原则来建造。

 

维特鲁威的“三原则”看似简单,却蕴含普适而隽永的价值,在建筑理论史上流传甚久,影响至深。当今时代,重新强调建筑善之意义,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西方建筑界进入了对现代主义建筑运动进行反思的时期,出现了建筑价值标准混乱、城市居住环境恶化、建筑职业伦理缺失等多重危机,促使人们思考建筑中的社会及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建筑善恶问题、建筑的伦理本质与社会责任的深层思考。

 
 
 
西方建筑思潮、价值标准多元主义以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给中国建筑界带来了不小影响。中国建筑界同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价值混乱,尤其是出现了工具理性不断膨胀与价值理性逐渐式微的状况。
 
 
如果按照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观点:
 
 
“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说来,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 

 那么,一些风格之恶俗,审美之奇缺,让人厌恶并产生不良价值导向的丑陋建筑不正是违背建筑善的要求吗?例如,入选美国CNN旗下生活旅游网站评选的全球最丑十大建筑的沈阳铜钱造型的方圆大厦以及河北鹿泉灵山景区元宝型的“财富塔”,都是用恶俗的建筑形态来彰显对金钱的膜拜,隐喻了一种金钱至上的不良价值观。

同样,如果我们“回归基本原理”,以维特鲁威的建筑三原则作为判断建筑善恶的基本标准,那么,我们城市中那些不实用、不美观,尤其是不经济的建筑还少吗?英国学者戴维•史密斯•卡彭(David Smith Capon)在对西方建筑学与哲学的范畴史作比较研究的前提下,提出了构成好(善)的建筑的几个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功能的有效性”。

然而,堪忧的是,在西方往往大多只是在书本、杂志或展览会上才出现的造型歪七扭八、追求视觉吸引力的畸形建筑,却在我国某些大城市,动辄以多花费几亿甚至十几亿的代价变为现实。这些只顾形式、不顾造价经济与结构合理性的建筑,难道称得上是好建筑吗? 

更为紧迫与重要的问题是,在城市环境质量不断下降、人与自然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许多大量采用反光建材或玻璃幕墙作外部装饰,甚至搞全玻璃立面或透光屋顶、水晶球屋顶造型的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地标建筑,尤其是竞相比高的摩天大楼,几乎都是耗能大户,并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和地面沉降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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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伞读书

深圳图书馆新馆由日本建筑师矶崎新主持设计,其东面的水幕和三维玻璃幕墙曲面设计如同“竖琴”,虽然造型独特,但在炎炎夏日却给读者带来了较为强烈刺眼的日晒光照,出现了读者撑伞读书的窘况,既不人性化又浪费资源。

建筑是一种最大众化的,甚至被称为一种“强迫性”的艺术。因为无论它们是美是丑,是善是恶,我们都居于其间,具有强迫接受的不可选择性。正因为如此,建筑担负着其他艺术无可替代的审美教育和情感熏陶功能。同时,建筑不仅为人类的居住及其活动服务,建筑还是一种存在方式和精神秩序,能够给人提供一种在大地上真实的“存在的立足点”,使人类的身体与心灵有所庇护与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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