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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建筑学会(常务理事)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17/2/20 16:54:44     浏览次数:

洛阳市建筑学会成立于195911月,经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和河南省建筑学会批准成立的,至今58年。

洛阳市建筑学会是洛阳市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单位依法登记的法人学术团体,是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全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单位自觉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组织协调全市建筑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加强科技情报信息交流,普及建筑科技知识提高建筑水平和建筑质量。

学会的宗旨是:遵纪守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主义物资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深入贯彻洛阳市科学发展,促进本行业科学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振兴洛阳市经济做出贡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学会工作计划。奖励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科普作品及优秀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新技术、新产品,表彰学会的积极分子。

目前,学会理事会成员20名,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理事会主要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工作。秘书长负责开展日常,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省市协会布置和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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