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期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予2018年8月23日前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对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咨询。
联系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0371-6808083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0371-6625552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9号
邮政编码:450046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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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审批结果 | 审核意见 |
1 |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延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同意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2 | 河南中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延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同意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3 | 延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同意 | 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延续。 |
4 | 延续-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 | 同意 | 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甲级延续。 |
5 | 郑州学府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延续-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 同意 | 同意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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