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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设计”松绑——解读《广东省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意见》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18/8/14 9:38:11     浏览次数:

在征求意见不到3个月之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出台《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筑创作和建筑设计相关的一些关键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措施。而且,这是全国近年来第一个(唯一)再提繁荣建筑创出,出台促进支持政策的省份。

《意见》总的要求是践行先进的设计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回归建筑本原属性,要展现岭南特色风貌,彰显中华文化自信。从市场管理、招投标模式到设计质量管理、氛围营造、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办法,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

开放市场禁设门槛

在一个保守的、不愿意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区域难谈有高的创作水平,因此《意见》首先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对被广泛诟病的有形或无形的准入门槛予以严令禁止:比如不得对外省市进粤企业设置任何准入障碍,比如不得强制要求在当地注册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将资质资格等级、在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获奖情况作为进入条件;不得要求单位法人到场办理手续、交纳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或保证金等。

完善设计招标评审方式

建筑设计招标不同于工程评标有其自身的特色,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第33号令)》中提出可以采用方案招标和团队招标的形式。《意见》对两种形式提出了具体的评审要点:采用方案招标的,重点针对建筑功能、空间布局、形体外观、总图布置及技术可行性、主要经济指标等进行评审;采用团队招标的,侧重对投入项目设计人员的构成、业绩和资历,对项目解读和设计构思,以及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和既往业绩等进行评审。为了支持和培育中青年建筑师成长,还特别提出,适度降低或取消对投入项目设计人员资历的加分权重。


《意见》特别提出,要保证合理的设计周期和设计费(或计费方式),对于重大公共建筑项目,鼓励采用分阶段评标评审方式,充分保障建筑创作时间。针对设计招标中企业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制作很多表现图、动画以及模型等,提出简化投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降低投标成本。对艺术造型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在特定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设计专家,领衔开展方案设计,不再进行公开招标。鼓励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设计单位参与该项目后续设计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工程总承包等业务的竞标。

为设计事务所清除门槛

根据住建部2017年的相关数据,目前全国共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约300家,广东省共有约30家左右。事务所目前共有有限公司和无限合伙两种形式,分别占比为60%和40%。无限合伙的设计事务所为非法人企业。


2016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但事实上,无论工程规模大小,招标文件均要求行业甲级法人资质才能参加投标,不允许专业事务所联合投标等,严重限制了事务所参与设计招标,阻碍了事务所的发展,事务所反响非常强烈。《意见》提出不得以“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限制或排斥“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不得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作为承包方对建筑设计项目实行总包等

营造创新氛围,培养复合人才

从2015年开始住建部首提建筑师负责制,2016年开始在上海浦东自贸区进行试点,2017年12月11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目前全国少数几个城市在试点。建筑师负责制要求设计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意见》提出要全方位提高建筑师、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能力,打造复合型管理及技术人才。要借鉴香港经验,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针对建筑师从设计前期到项目完工全过程参与管理并没有收费标准和参照,往往在参与前期和后期工作之时难以取费的难点提出要将其中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收费纳入工程概算予以保证;为了激发建筑师、工程师的从业荣誉感和上进心,提升专业人员的地位,要开展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建筑创作报告会、论坛、讲坛、沙龙等学术活动,定期开展建筑文化周、建筑日等宣传活动,举办优秀建筑作品、优秀建筑师尤其是青年建筑师和优秀建筑设计企事业单位的展示活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微媒体等多元方式,构建常态化建筑评论平台,针对建筑方案、建成项目和建筑思想开展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交融和升华。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师的地位,需要提升大众的审美和关注度,因此《意见》还提出在针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各项举措之外,通过建筑观摩、社会推介和交流互动等多样化手段,普及提升公众建筑审美品味。

利用“大湾区”资源实现联动

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的概念,为广东发展带来了重大契机,港、澳在建筑设计领域的技术和管理可资借鉴。《意见》充分利用“大湾区”资源优势,进行互动和联动:开展粤港澳注册建筑师资格互认;推动珠江三角洲每个市确定若干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粤港澳建筑服务项目合作,发挥港澳独特优势,带动广东省建筑服务水平的提高。联合港澳推选大湾区杰出青年建筑师、开展建筑创作奖等形式多样的创意性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提升年轻建筑师实战能力。组织国际建筑设计学术活动,扩大“广东设计”“大湾区设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完善配套机制

《意见》提出要开展设计企业和设计人员信用建设,探索工程设计保险制度;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行业协会为补充,认真抓好促进繁荣建筑创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细化工作计划,明晰工作步骤,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发挥试点项目引领作用,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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