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韩运龙等219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张曼生等187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赵志明等254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徐鲜泉等4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艳等17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韩运龙等21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张曼生等18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赵志明等25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徐鲜泉等4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吴艳等1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8月13日
1.准予韩运龙等21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2.准予张曼生等18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3.准予赵志明等25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4.准予徐鲜泉等4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5.准予吴艳等1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