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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干货满满!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20/2/13 11:04:53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1世纪以来第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党中央认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针对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这两大重点任务,文件有哪些干货、硬货?


这是自2005年起,中央连续16个聚焦“三农”问题。今年的1号文件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而要“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

中央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并据此提出了2020年“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攻克脱贫攻坚战的最后堡垒

中央强调,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必须攻克最后的堡垒。这些堡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基础条件薄弱、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足,是多年想啃没啃下来的硬骨头。必须集中力量进行强力帮扶,确保如期脱贫。二是特殊贫困群体,也就是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对这类缺乏劳动能力的群体,通过统筹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为了顺利攻克这两个堡垒,中央要求:“要坚持精准扶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在普遍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这个堡垒,中央指出:要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西藏、新疆四地州、川滇甘青四省藏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扶贫工作成果,防止返贫。中央提出: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要加强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要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将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

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

目前,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主要补齐8个短板

一是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

二是在农村供水保障方面。重点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重点是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条件的地区要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支持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四是在农村教育方面。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落实教师管理、工资待遇、职称评定、住房保障等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五是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强调办好县级、乡镇、村医疗机构,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简化乡村医生招聘程序,支持高校医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

六是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发展互助式养老等。

七是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主要是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鼓励送文化下乡、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小康之年的中国农民丰收节。

八是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主要是对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黑土地保护、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提出要求。

三、为保证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制定的新政策

(一)稳定粮食生产。强调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具体采取四条措施: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真正动真碰硬,做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二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基本收益,让农民种粮不吃亏。三是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让地方抓粮不吃亏。四是加强技术服务。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二)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强调必须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具体采取五方面措施:一是压实地方责任。二是落实支持政策。三是抓好疫病防控。四是推进转型升级。五是加强市场调控。

(三)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有效扩大农业投资。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四、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出台的新的政策举措

要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一是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三是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四是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五是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六是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七是制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二)稳定农民工就业。一是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二是出台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是实施各种技能培训,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四是鼓励地方设立各类公益性岗位。五是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六是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四、在强化补短板保障政策方面呈现的新亮点

(一)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二是要求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三是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意见。四是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五是研究本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到期后的政策。六是通过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等措施,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

(二)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一是在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二是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三是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四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五是简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六是抓紧出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三)推动人才下乡。提出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一是要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二是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三是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四是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五是采取长期稳定的支持和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六是加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七是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八是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五、在农村改革上作出的新部署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点是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地见效,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积极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为夺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面胜利,中央颁布了2020年1号文件。文件的核心是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完成这两大目标任务,必须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必须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的短板”。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和弥补“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中应发挥什么作用?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下面我们根据1号文件精神作部分解读和建议。

一、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成为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了夺取扶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在以下四个方面集中发挥积极作用,争当扶贫攻坚战的主力军。

1、东部发达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社会扶贫等政策,根据自身条件,积极主动地向中西部进军,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整治方面贡献力量。

2、围绕“三区三州”(西藏、新疆四地州、川滇甘青四省藏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三农”领域存在的问题,按中央1号文件指出的主要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

3、加大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营销和建设力度,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发专项债或向国开行和农发行申请贷款解决。

4、在内蒙、新疆等重点牧区,积极营销和参与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建设。

二、在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上集中发力  

(一)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积极营销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示范项目建设。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点在率先启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的省、市,抢占先机。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和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方面,抢占一席之地。

2、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重点加大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营销建设力度。 

3、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参与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项目的策划、营销和建设。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应争当其中的主力军。二是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策划、营销、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主导或参与项目后期的运营和管理。

4、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一是与相关科技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项目建设。争当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和特工队。二是积极参与东北地区的黑土地保护和治理项目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方面占领一席之地。

(二)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积极参与农村教育设施项目建设。根据1号文件确定的重点,集中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是在新建或扩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和职业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上下功夫。二是在新建、改建、扩建县级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项目上充当主力军。

三、在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方面拓展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一)以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为重点,积极寻找或确立建筑施工企业在农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立足点和发展机遇。其中应重点关注和研究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项目招标和建设信息,积极寻找机会,创造条件,参与项目的策划、建设或运营。

(二)积极营销和参与国家和地方大中型灌区新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重点关注新启动和计划新开工的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项目、南水北调工程项目,争当上述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和先锋队。

(三)积极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在营销和建设好中央预算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四、注意研究并用好用活相关政策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新出台的政策较多。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强研究,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在用好、用活上下功夫。根据文件精神,与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的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将研究制定并出台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扶贫工作方式将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而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自2018年至2050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全党的中心工作,因此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的宏观战略和全党的中心工作,适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在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拓展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抢占发展先机。

(二)地方政府将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因此,在主导或参与这两类项目过程中,应积极争取地方发债资金支持,有效解决项目资本金筹措难和融资难的问题。

(三)今年中央1号文件新出台的乡村发展用地政策较多,主要有:

1、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的耕地,耕地指标可跨省域调剂使用。

2、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并简化下放审批程序和审批权。

3、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

4、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

5、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国家还将出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6、制定并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

(四)农民工就业政策。国家将对安排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实施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五、面临的挑战及应实现的突破

(一)面临的挑战

攻克脱贫攻坚最后的堡垒和弥补“三农”领域突出的短板,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和重大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新的挑战。这些新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存和发展空间将发生重大转移。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的项目大部分在城市,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商业房地产支撑并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前40年的飞速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的调整和全党的中心工作的确立,乡村振兴将成为我国未来3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城市的生存发展空间将呈萎缩态势,而广大乡村将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大、中城市的商业房地产趋于饱和。中小城市虽然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国家对城市房地产政策收紧,金融部门基本停止了对商业房地产的信贷支持,因此其发展规模将受到限制,发展速度将趋于平缓。

二是城市未来发展和扩张,其所需土地主要依靠土地的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政策政策予以解决。而新增加的设用地指标,主要来自乡村振兴过程中,通过开垦新增加的农业用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节约的新的农村建设用地。否则,城市发展和扩张将无地可用。

三是广大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刚刚起步,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乡村振兴过程中从产业兴旺到生态宜居,有大量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仅需要大量、持续的投资,而且需要更多的不同专业的建设施工队伍去施工和建设。

四是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持续增加。各级政府新发的债券,将大部分用于乡村振兴。金融机构将围绕乡村振兴进行改革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大量、持续的信贷资金。

2、生存和发展手段面临新的考验。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靠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建设生存和发展,而涉足的“三农”建设项目相对较少,在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整治、退耕还林(草)等项目建设,缺少专业人才,积累的经验不多。

3、项目投融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2017年以前,建筑施工企业所承接的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类的,项目资金基本依靠政府解决;属于商业性房地产累的,项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资金筹集方面,不需要太多的付出。而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地方政府负债受到严格控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的基础设施类,其项目建设主要采取PPP模式,项目资金主要依靠项目公司股东负责筹集。而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类项目,相对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一般超过10年,因此,一般的项目公司很难具备相应的项目资本金筹措能力和融资能力。

4、项目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各种困难。目前及未来相当一个时期,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建设、施工项目,将仍会以政府主导的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国家和地方大中型灌区新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为主,由于每个项目相对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项目融资将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项目公司主要股东银行授信不能满足项目融资需要。

二是项目融资担保条件难以落实。

其中,项目融资担保条件难以落实已成为制约项目融资的主要因素。

(二)应实现的突破

1、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空间由城市向乡村转移。建筑施工企业应审时度势,将生存和发展空间由城市快速向广大乡村转移,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抢占先机,占领制高点。

2、发展手段由以一般建筑施工为主向专业性建设施工与进军产业转移。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三农”项目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或具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特点,因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不仅要懂得一般建筑施工,而且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并且要有懂得和熟悉一二三产业的人才。对涉及生态旅游、健康养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项目后期的经营和管理渗透,逐步增强企业的产业属性,提高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3、按项目融资规模和应具备的条件构建项目投融资主体。对政府主导的PPP项目,应该按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期限和项目公司应具备的融资条件选择项目公司主要股东。力求项目公司股东的投融资能力,融资担保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4、通过建立行业融资担保公司等手段,在融资担保方面实现突破。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因项目公司担保条件不具备导致项目难以开工或开工后停工的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具有业务收入相对较大,而资产相对较少的特点。难以依靠自身条件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而寻求社会上的专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成本过高或反担保条件难以落实,成功概率业非常低。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组建建筑施工企业自己的专业融资担保公司和产业投资基金,在融资担保和股权投资方面实现突破。

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2020年1月2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贯彻执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党中央认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全党务必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毫不松懈,持续加力,坚决夺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面胜利。

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已经脱贫,现在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阶段。要坚持精准扶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狠抓政策落实。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县和行政村,要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三)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全面展现新时代扶贫脱贫壮阔实践,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生动故事。

(四)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继续执行对贫困县的主要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力度,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五)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六)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启动省域、市域范围内示范创建。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做好村庄规划工作。

(七)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补助中西部地区、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

(八)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其他地区实事求是确定目标任务。各地要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先搞试点,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

(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农村特殊教育。大力提升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办好县级医院,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对应聘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允许各地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十一)加强农村社会保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地级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多形式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

(十二)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鼓励城市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定期送文化下乡。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发展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十三)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推广黑土地保护有效治理模式,推进侵蚀沟治理,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继续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

三、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四)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基本收益。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大对大豆高产品种和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推广的支持力度。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扩大粮改饲规模,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增加适应国内需求的农产品进口。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十五)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发进程。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支持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

(十六)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提早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修编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投资标准,完善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抓紧启动和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工作,适时推进工程建设。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和标准制定。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十七)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办好农村“双创”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切实保护好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十八)稳定农民工就业。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出台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实施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医院看护、餐饮烹饪、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鼓励地方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四、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十九)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主人翁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把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二十)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一)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进行风险评估。

(二十二)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五、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三)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地应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中央和省级各部门要根据补短板的需要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意见。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研究本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到期后的政策。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二十四)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抓紧出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二十五)推动人才下乡。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整合利用农业广播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二十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抢占科技制高点。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大力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实施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采取长期稳定的支持方式,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扩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加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七)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垦、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完善新时代“三农”工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提高农村干部待遇。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当务之急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中央巡视重要内容。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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