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1)加强区域(城市群)一体化规划建设中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及配套的同步规划建设。形成区域(城市群)医疗及公共卫生能力与经济、人口相匹配的格局。
(2)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独立传染病医院等的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控和服务能力。
(3)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
(4)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公共卫生事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2、加强公共建筑“平疫结合”功能提升。
(1)在新建大型公共场馆(如展览馆、体育馆等)时,平疫结合设计应纳入设计规范,加入大型公共场馆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要素,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能力储备。
(2)对现有大型公共场馆建筑,结合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消防、?防和交通等布局,加入公共卫生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进?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改造。
(3)针对乡镇社区基础建设薄弱特征,在乡镇、社区医院旁可改造并储备可征用的设施。
(4)针对免疫力低下人群聚集场所,特别是养老机构等,应进行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平疫结合改造建设。
3、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及管理。
(1)加强具有医疗检测资质机构、单位的审核管理,形成统一标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期检测试剂的快速研发和规模化生产,丰富检测手段,加快突发公共卫生疾病的确诊速度。
(2)加强医院医护物资的战略储备,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医护感染率。
(3)加强社会防疫物资的战略储备,减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社会医疗物资的挤兑。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成本控制的原则,在区域(城市群)一体化高度进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同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轮换使用机制,合理储备物资,避免浪费。
4、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1)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建立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根据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特征,制定事件分级标准,完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或行动指南。
(2)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显著症候群相关门诊部门的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利用数字化、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症候群疾病的指征分析,提高相关高传染性疾病的确诊效率,提高密切接触人员的流行病学筛查速度;加快医疗与公共卫生数据一网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的检测数据强制同步上传措施,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如职业、住址、直系亲属等必要信息,方便大数据分析、利于防控的同时,避免相关人员瞒报。
(3)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确认核实要同步进行,事件的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进行的“双同步”。
(4)提升应急响应执行能力。明确和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如各级公共医院、红十字会等的公共卫生职责,确保应急响应时各环节均有落实,避免脱节。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时的应急演练,同时加强与社会面的协同和联动,提升公共卫生机构应急能力的同时,提升全民防护意识和素养。
(6)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疫区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人员快速静止下来,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员流动,降低防疫难度。
5、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
(1)提升舆情应对理念,坚决杜绝“封、堵、防”作风。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阶段、危害等基本情况,坦诚公布存在的问题及亟需的援助方向,引导舆论向有利于快速防控的方向发展。
(2)第一时间动员全体政府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源,及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避免产生谣言甚至发生全社会恐慌。
(3)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分析,第一时间准确研判舆情,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形成首声效应,树立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