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端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相关工作在这里!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20/6/18 9:05:47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要求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其中,住建部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摘编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二、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9.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七)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0.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九)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12.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高校和属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退役军人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资助以训稳岗拓岗,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鼓励以工代训,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三、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

13.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市场监管总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十七)推动消费回升。

20.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促进汽车消费,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发展大健康产业。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扩大有效投资。

21.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要优选项目,不留后遗症,让投资持续发挥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九)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22.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无障碍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25.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生态环境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二十五)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30.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三十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36.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12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增加移动实验室,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基层卫生防疫。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守护人民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43.加强洪涝、火灾、地震等灾害防御,做好气象服务,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最新信息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企业招聘
  • 个人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