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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遇到的问题分析

消息来源:本网站     发布时间:2021/6/24 16:18: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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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协会联合各有关单位针对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进,从发展背景、相关政策、发展现状、计费及信息化等方面行深入研究,给出了发展意见和建议,并发布了研究报告。本文将对全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希望给行业同仁的思考。

一、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大,社会投资领域市场有待开发

通过统计近三年全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数据,可以看到,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项目在减少,从建设单位性质来看,试点初期,还有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但是从2019年后,已经鲜有社会投资项目了,全部是国有资本投资项目。

河南省的试点工作于2020年结束,政策的引领驱动作用在逐渐弱化,招投标项目数据也反映了这一情况。社会投资项目主要是工业园区和厂区项目,这类项目的特点是工艺主导,进一步分析,生产工艺一般由专业设计单位掌握,工艺主导即设计单位主导,此时,设计院采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工程总承包,将决定此类项目建设组织模式。当设计院采取工程总承包时,以其他行业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将很难说服建设单位。加之政策驱动作用减弱,社会投资项目也将越来越少的采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的信誉,还没有得到市场的充分认可,企业综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一段时间,受政策和市场接受程度影响,全过程咨询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大。

二、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不完善,缺乏有力的配套措施

各地颁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多为宏观引导意见,试点意见,没有出台相应的支持文件、细化办法,实施规范尚未出台和落地。

全过程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全过程单位责权没有规定,没有签字权,在项目实施中在法规上处于可有可无地位,很难开展工作。

目前,交通行业、水利行业等主管部门暂未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合同范本等政策性文件,部分全过程咨询理念与现存政策存在冲突,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引导,行业全过程咨询业务整体发展较为滞后。

按现行的政策,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然而,所谓跨阶段或同一阶段咨询服务类型的工作内容尚不清晰,不同咨询服务的委托方式和委托单位类型的形式也不尽明确,容易出现对项目全过程技术能力不足的企业承接全过程咨询业务的问题,从而背离了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初衷和预期。

三、全资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从初衷上看,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要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化解和防范工程领域不确定性风险的。但是应该看到建设行业是一个强监管行业,特别在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以及工程腐败等方面,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防范风险,全资服务企业也宣称能够帮助建设单位防范风险。

但是在调查研究中,尚未发现有全咨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制定强监管措施,特别是在防范工程腐败方面,企业的营销说服能力大打折扣,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不足,复合型人才欠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未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企业的高效运转,对当前行业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不能及时进行服务标准的调整和技术体系的更新,未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全咨服务企业缺乏开展全过程咨询的资质和相关管理经验,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家型人才缺乏,现阶段业主单位对全过程咨询工作认可度不高,致使全过程咨询在工程中不好推进。虽然在工程技术领域人员配置充分,但在市场、商务、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较为薄弱,从而缺乏相关领域的系统知识,降低了咨询服务质量。

水利类、交通类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全过程咨询模式自身特点要求咨询单位专业资质齐全,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特别是在造价控制、工程管理等方面,这些是传统交通设计咨询企业所欠缺的,传统的设计企业管理组织构架和人才梯队建设不能满足未来行业全面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的需要。

五、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较低

依据《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和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采用单项收费叠加的方式进行取费,但是简单的收费叠加不足以表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特性,一是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人工成本更高;二是全过程工程咨询一般包含多项服务内容,对项目各阶段各项工作均有参与管理,协调管理成本无法通过单项收费叠加的方式体现;三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阶段参与的特性和知识性服务的属性,导致企业内部对具体项目的各项支持力度更大,目前的收费模式并没有反映这一特点。

六、全过程工程咨询尚未形成共识,引导和推动力不足,企业信用评价不适应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还停留在投资决策行政化、咨询设计平行化、建设管理条块化、运营管理自有化等传统模式上。全过程咨询模式多样化,没有固定模板,造成不便于推广。

社会上业主方针对全过程咨询模式接受度低,政策等宣传不到位,不容易说服甲方采取此模式。市场接受度较低,业务洽谈时缺乏文件支撑。

全过程咨询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信用评价体系不应依赖以往的评价体系。应当增加新的评价方法和权重。比如过往业绩、业主方评价、政府管理部门评价、参建各方评价等。


注:本文由协会会长助理、市场发展部部长赵利杰根据《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研究报告(2020)》有关内容整理,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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