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学会),各会员:
根据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及“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评价标准》T/HNKCSJ018-2024有关要求,按照协会工作安排,为保证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成果和“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申请单位为我会会员单位
(一)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成果评价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软科学研究四类实施。基础研究类重点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论文、学术报告、学术方案、专利和标准等。应用研究类重点评价新用途、新功能、新方法、新技术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利、样品、应用方案和功能结论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下同)重点评价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工程、新系统、新服务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技术方案、部件、样机、产品、专利和标准等。软科学研究类重点评价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等研究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著作等。
(二)“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
1.符合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及国家相关部委的相关建设行业新技术;
2.应用项目为已竣工项目;
3.取得较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4.对解决行业、区域、学科发展的关键问题,实现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科技成果评价,应如实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二)申请“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应提交如下材料:
1.“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申请表;
2.“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汇总表;
3. 推广应用工作总结及报告(包括证明材料等,单独装订)。
申请单位须将“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协会秘书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根据自愿原则,和协会签订协议,落实相关程序,协会组织专家分批鉴定评价。
三、申请时间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7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洋 雷跃斐
联系电话:0371-69153922
电子邮箱:419943617@qq.com
附件:1.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鉴定评价申请表
3.“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汇总表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