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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十一五”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0-11-23 浏览量:820

                   豫建函〔2010287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十一五期间,我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强抓机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任务,为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我厅拟在明年初召开全省勘察设计工作会议,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全省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认真作好十一五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总结材料内容:

1十一五期间,当地勘察设计队伍发展情况(包括队伍结构变化、资质升降、注册人员变化、勘察设计大师和两院院士数量、体制改革、历年(2006——2010)勘察设计经营收入情况等);

2.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地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情况;

4.历年质量检查、施工图审查、质量评优(国家、省、市级)、繁荣设计创作情况;

5.行业信息化管理情况;

6十二五工作设想。

二、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总结材料内容:

1十一五期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包括队伍人员变化、资质变化、注册人员变化、勘察设计大师和两院院士数量、专利和专有技术情况、获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完成的具有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情况;历年勘察设计经营收入情况等);

2.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机制创新、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方面的经验;

3.加强班子建设、培育企业文化、注重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

4.坚持自主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搞好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方面的经验;

5、发挥专业优势、拓展经营领域,实施走出去战略方面的经验;

6十二五工作设想。

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和省内甲、乙级勘察设计(含中央驻豫)单位将总结材料打印两份,注明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01225前寄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邮编:450046;联系电话:(03716808083769523972。),同时将电子文档传至:jst602@163.com

联系人:张      韩荣华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豫建函〔2010〕28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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