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设协 〔2016〕13号
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中设协字〔2007〕5号)的要求,我省连续在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了诚信评估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诚信评估工作,使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新修订了《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估评分实施细则》。原《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估评分实施细则》(豫设协〔2012〕13号)同时废止。现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估实施细则
2016年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