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16]8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6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支持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