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国土、测绘、人防和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编号:DB33/T1152-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浙江省在全国率先统一建筑工程项目报批全过程的规划容积率核算、房产测量和工程量核算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同时,还统一了竣工阶段的规划、绿地、用地、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线的测量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全面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础。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设发〔2018〕13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公安消防支队、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杭州市房管局:
为全面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根据省建设厅等十一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10号)的要求,由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杭州市房地产测绘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33/T1152-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按该标准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