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 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定于2019年5月11、12日和5月18、19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1、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和科目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具备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8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资格审查、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9:00至3月4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打印《201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的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各级人社(职称)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监督与指导。
2019年新考生和2017年(含)以后报名的老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段为2019年2月25日至3月5日。
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住建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审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5日。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地址:郑州市黄河路96号省建筑工人文化宫院内,咨询电话:63870275)进行资格审查。省住建部门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3月6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省辖市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进行资格审查。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3月8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考费用。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客观题考试(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专业考试(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须提供《考试报名汇总表》。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5月3日9:00至5月10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时,应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一级、二级的考生分级别汇总。
(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心,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各级住建行政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给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mmX600mm)、放置A2图纸、绘图仪器和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后收回。
(七)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留出必要的时间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为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考生报名时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2.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5.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6.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科目及时间表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
级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18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9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
级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2:
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 年限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原建筑设计) | 本科及 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2017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2016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2014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2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2010年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学博士 | 2年 | 2017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2013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2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1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2008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2012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1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2010年 |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 学历 | 取得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本科及 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 2年 | 2017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 3年 | 2016年 | |
专科 |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 原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2016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2015年 | |
中专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 原建筑设计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 三年制)毕业 | 5年 | 2014年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 二年制)毕业 | 7年 | 2012年 |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 三年制)毕业 | 8年 | 2011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 原建筑设计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2011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027. 一级注册建筑师 | 09.考全科 | 01.一级注册 建筑师 |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3.建筑设计 | ||||||||
4.建筑结构 | ||||||||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6.建筑材料与构造 | ||||||||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9.场地设计(作图题) | ||||||||
028. 二级注册建筑师 | 04.考全科 | 01.二级注册 建筑师 |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
2.建筑结构与设备 | ||||||||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
附件5
2019年度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 第 页 (共 页)
网上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
资格审查意见:
附件6: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