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行业的奖项设置分为类,按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奖、部级奖和省市级奖。看一下这些奖项的设置情况及相互间的关系。同时分析一下,在“放管服”背景下,国家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叫“国优”,全称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先期开展了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优秀设计软件等的评选活动。1990年增加了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评选,统称为“四优”活动。“四优”活动由建设部设计管理司具体负责。1990年11月20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创“四优”活动的通知》(建设部[90]建设字第593号),《优秀工程设计评选办法》、《优秀工程勘察评选办法》、《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办法》、《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评选办法》作为附件一同发布。“四优”每两年评选一次,设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由全国优秀工程、全国优秀勘察评选委员会分别授予。(2)2006年,“四优”活动改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2006年12月13日建设部发布《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06]302号),替代《建设部关于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创“四优”活动的通知(1990年11月20日/[90]建设字第593号)》。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最高奖项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

国优金奖奖牌和证书样式

国家级奖评选由建设部负责。建设部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评审组,负责相应专业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后,由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各专业评审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提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提名名单。名单进行公示后,并根据公示情况,按有关规定将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提名名单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定。对通过建设部常务会议审定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由建设部公布。(3)2011年,住建部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2011年7月19日,住建部发布《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006年12月13日建设部发布/建质[2006]302号)进行修订。《办法》修订后,奖项取消了铜奖,明确了由相关协会承担具体事务工作。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国家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金质奖和银质奖。
住建部负责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
2011年7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新办法进行评选。
(4)2015年,住建部公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获奖项目名单。
2015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公告》(住建部公告第911号),这是最近一次发布的国家级奖的评选公告,在这之后住建部再也没有组织国家奖的评选。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的规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9年2月15日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发布的《2019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9〕4号)中,仍旧没有提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相关工作。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何时能再进行还是个未知。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的名称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年度”,这次公告名称改为“第十四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1980年至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共进行了14届评选,获奖项目累计达4405项。国家级奖起初由建设部设计管理司负责,后来改为由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2013年2月5日发布的《2013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3]11号)中,提出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在2014年2月8日发布的《2014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4]9号)中,提出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有关奖项评选工作。之后发布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年度工作要点中再没有提及奖项评选的工作。对比一下同属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的情况。住建部于2015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82号),于2019年5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3号)。尽管没有按照每两年一次进行评选,这项工作还是在一直开展着。
2.部级奖(行业奖)
2000年5月30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二〇〇〇年度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建设[2000]123号),同时对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提出相关要求。建设部部级奖评选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乡规划、村镇建设设计和城市与工程勘察。
行业奖奖牌和证书样式
由建设部和相关协会共同组成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设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乡规划、村镇建设设计、城市与工程勘察等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部评委会最终评定。建设部部级优秀建筑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市与工程勘察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城乡规划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承办;村镇建设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学会村镇建设专业委员会承办。(2)2008年,部级奖变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原建设部部级奖变更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优工作从2008年起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2008年7月15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布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08)第31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含民营设计分会评选的“华彩奖”建筑项目、与中国医院协会合作评选的医疗建筑获奖项目)、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专项工程奖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对有重大技术突破和特殊贡献的专项工程获奖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直接推荐参加有关“国优”评选。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成立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含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评审组。
评选专家委员会将评选终审结果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会议批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公布。2015年4月8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08)第31号),替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08)第31号)。这次修订主要是增加了专项工程奖的类别,增加了:园林景观、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3)2019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更名为“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新制定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15]23号)同时废止。
这次改名的原因是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了相关要求。2012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发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明确要求: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3.省市级奖
由各省和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奖项一般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省市级奖的评选办法一般参照国家级奖和行业将相关办法制定。
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可以申请省级奖评选,省级一等奖、二等奖可以申请行业奖评选,行业奖一等奖、二等奖可以申请国家级奖评选。
4.相关背景
评比表彰能够起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的作用,但是擅自以各种名义举办名目繁多的对企业的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会严重干扰企业的和平经营,增加企业负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2009年9月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010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出了严格的要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审批权限不得擅自下放或者变相下放。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开展。
中央设立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协调小组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2011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对《办法》进行细化。
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由主办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按归口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申请。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应从严把握,总量控制,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
2012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发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对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进行规范。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批准,待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2015年8月20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党群系统等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127项,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381项。目录中涉及勘察设计奖项有2项。
| | | |
| |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 |
| | 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 | |
| | |
| | |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 |
| | |
| | |
| | |
|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 |
住建部相关社会组织主办的评比达标表彰目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 | | |
| | | | |
| | | | |
在国家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背景下,新设奖项的可能性很小。可以通过一个实例了解一下。全国政协委员徐景坤提出《关于在我国建筑行业中设置“中国样式雷奖”奖项的提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87号(城乡建设类012号)提案答复的函》。从答复函中可以了解一下新设奖项的程序。住建部会同国家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对设立“中国样式雷奖”进行研究论证,若确有必要,相关单位将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中央审批。
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一)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奖所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结合两个文件,《实施办法》提到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为国家级奖,即“国优”奖。《实施办法》提到的另外一个奖项是“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该奖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已脱钩)主办,评选周期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