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扩展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018年,省人社厅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8]118号),其中:
“二、评审条件-(一)工程师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11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成功推广应用一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经市级以上相关行业评价机构组织鉴定、评价认可;或撰写省级以上工法一项以上,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
“二、评审条件-(一)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10条规定:“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成功地推广应用二项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或撰写省(部)级以上工法二项以上(前三名),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
附则第七条:“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成功地推广应用二项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或撰写省(部)级以上工法二项以上(前三名),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
附则第九条:“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凡是出现以“市级以上”表述的均指省辖市。”
文件解读:根据文件要求,“四新”技术推广应用通过省辖市同业协会鉴定评价仅可作为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业绩,通过省级行业协会鉴定评价,即可作为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业绩,也可作为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业绩。
(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7版)》
住建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7版)》(建质函[2017]268号)见附件。
附件:《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7版)》(建质函[2017]2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