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

关于2015年第二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5-11-19 浏览量:1139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宗凯等7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王明珠等74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乔卫来等14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牛强等184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明辉等10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李宗凯等72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王明珠等74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乔卫来等14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牛强等184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刘明辉等10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电子图纸 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