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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2018年第十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8-09-25 浏览量:1113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情情等18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熊璨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付仰强等14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葛海霞等22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方宇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杨幸华等5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李亚品等39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刘情情等18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付仰强等14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葛海霞等220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杨幸华等50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李亚品等39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熊璨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方宇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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