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重庆泰格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合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弄虚作假行为
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8]19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重庆泰格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合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重庆泰格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合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 事项 |
行为 |
1 |
重庆泰格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彭清安 |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 |
企业申报人员材料弄虚作假 |
2 |
四川合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晓刚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企业申报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