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分享:策划先行,设计主导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设计企业将发挥优势,率先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是设计企业内部重组提升的新出路,建筑策划作为统筹引领的先行者,有望步入法律程序,将会在立项和方案之间增加建筑策划的这一法定程序将是业主和设计师的双重责任,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国际化建筑师的天然职责,建筑师需提升策划业务水平为业主提供增值服务,实现产业链价值的最大化。
分享人:源创汇创意内容官,法国杜博斯克设计事务所 主创设计师 高美玲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号),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理念。
住建部建市[2017]101号文《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是落实国办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的专门部署。强调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须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
第一.策划在国内外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内的比较
通常,国际通行的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程序一般可划分为建筑策划、建筑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与运营维护等五个阶段。
国际上,建筑设计公司(事务所)通常可以向业主提供从建筑策划至设计全程(含策划、方案、扩初、招标图,乃至施工图等)、招投标、施工监理等“一条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也可以根据业主需要,提供一个或数个阶段的“菜单式”咨询,如拿地策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单项服务,而我国的设计公司(院、所)只能提供图纸设计,对于策划层面极其缺乏统筹全局观,这种现状已不能满足建设业主对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的多样化需求,因而策划先行,设计主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势在必行!
第二.设计全程服务是国际化建筑师的天然职责
UIA国际建协政策推荐导则中对建筑师职业责任的界定为:“包括提供城镇规划,以及一栋或一群建筑的设计、建造、扩建、保护、重建或改建等方面的服务。这些专业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城市设计、前期研究、设计任务书、设计、模型、图纸、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对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景观建筑师和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师等)编制的技术文件作应有的恰当协调,以及提供建筑经济、合同管理、施工监督与项目管理等服务。”由此看,提供设计全程服务是国际化建筑师的天然职责,其中项目前期研究及全程业务以及建筑是我国建筑师职业实践的短板。
第三.设计为主导---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灵魂
数年前,陈世民大师生前有感于国内不重视设计前期研究、工程咨询碎片化的现实情况,提出了著名的“项链论”,即设想用“带造价的设计”这根“线”,串起策划、设计、造价、招标、监理等几颗“珍珠”, 为业主提供增值服务,实现产业链价值最大化。陈大师这里所谓的“带造价”,正是UIA建筑师责任中贯穿设计全程的“建筑经济、合同管理”。
一般来说,设计和招标采购阶段决定了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七八十,“建筑策划和设计”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前端、也是最基础的阶段,只有通过策划、可研、扩初等才能“系统”表述业主的投资意图。在设计、造价、监理等各咨询方中,只有设计人员最掌握业主心理,最知道怎样能够实现业主意图,最知道业主有多少钱,在哪个方面愿意多花钱,如何少花钱、巧花钱……总之,“建筑策划和设计”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筑师(设计院)是业主最重要的决策顾问,“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过程咨询的结果。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只有以“设计”为主导,才能通过设计文件及过程中的变化,充分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而造价顾问和监理只能是设计主导下的专业顾问和补充。
第四.策划先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统筹师
关于“建筑策划”,2014年出版的《建筑学名辞》解释到,“建筑策划是在建筑学领域内建筑师根据总体规划的目标设定,从建筑学的科学角度出发,为达成总体规划的既定目标,对建筑设计的条件、环境和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为建筑设计提供科学的、逻辑的、优化的设计依据。”
图1 统筹策划阶段的缺失
在我国,项目可研与方案设计往往脱节,这是由于在可研与方案设计之间缺少了一个重要程序——统筹策划,参见图1。在我国,由于设计策划的缺失,造成我国建筑师(设计院)只能被动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规划条件,按“书”设计,而未能充分思考涉及项目目标决策的全局性、方向性问题,造成在后续工作中往往不得不因前期决策依据不足而反复变更,建筑师由于缺乏方向感只能被动地服从业主反复不定的变更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其“主导”设计的权威性。
第五.统筹策划---将步入法定程序
国际建协职业实践委员会联席主席、清华大学庄惟敏教授的《建筑策划导论》,开启了我国“建筑策划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他认为,“建筑策划与建筑设计之间不可分割的前后联系,并不意味着建筑策划的研究成果只是建筑设计的前提条件,它在项目的决策、实施等阶段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以设计为主导,首先要提升建筑师的策划能力,建议在立项和方案之间增加建筑策划这一法定程序,从而强化“设计”的内在质量,树立“设计”主导的权威性。由此看来,以建筑策划为纽带的可研-方案是决策-设计阶段最有技术含量、最具科学逻辑性的综合创意过程,推行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必须做到建筑策划先行。
以上论述得出结论:全过程工程咨询须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那么,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主导者”应该是谁?
第六.策划必懂---未来建筑师标准
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关键在于全过程服务的总牵头人,显然要满足这种“超级复合式”咨询服务,需要总牵头人至少要做到“五懂”,即“懂策划、懂设计、懂造价、懂材料、懂施工”。
如上图,建筑策划与其他各环节紧紧相扣,互相反馈,共同把建筑推向精细化,我国费大力气建立的工程咨询专业人士注册制度,包括建筑师、规划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等——此处统称为注册师,皆有其深刻的合理性。我国每一类注册师的知识结构都要求全面覆盖相应专业技术加项目管理、成本管理、建筑经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工程管理知识体系,只是在专业技术方面各有侧重而已,因此都应具备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牵头人的潜质。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牵头人可以向所有真正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上述各类专业人士开放,而期中最重要的“业主信任”问题可以结合“个人执业保险”制度予以完善。
当前在国务院“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下,我们判断不大可能由政府来为总牵头人资格设定新的门槛,接下来可以研究如何以新的市场化手段来遴选、甄别总牵头人。至于这个总牵头人具体叫个什么名字,也可以进一步探讨。清华大学邓晓梅课题组提出的“首席监造人制”,结合“个人职业保险”制度,已率先做出系统探索,并已在珠海横琴新区试点。
从UIA国际实践及工程项目内在逻辑看,建筑师显然应是担任总牵头人的最佳人选,这一认知与我国建筑师能力的现状无关。至于我国建筑师能否堪当此任,最终需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希望他们能够接受挑战,内强素质,肩负起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历史责任。
因此,实施中还要制定专门的制度,显著提升总牵头人的待遇,通过完善职业互助保险,发现价值,降低职业风险,保障业主及总牵头人等的利益。
第七.设计企业应发挥优势,率先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策划是重点
鉴于设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主导作用,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在允许设计、监理、造价等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前提下,优先鼓励、培育设计企业率先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这是因为设计企业处在产业链上游,人才综合素质较高,只要前期加强建筑策划研究,中期适当进行图纸和招标、造价环节的“微创新”,后期积极参与工地管理,就能快速完成华丽转身。国际著名设计企业如阿特金斯、AECOM等就是以全过程咨询业务为主,传统意义上的建筑设计只是其全部业务的一少部分。此外,试点中必须要注意区分设计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两类不同性质的服务,前者是“包工程”,后者是“包咨询”,此二者在责任性质、价值诉求、盈利模式和服务采购模式上都完全不同,需要分别建立相互独立的服务标准体系。
项目管理公司或大型监理公司转型从事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于一些大型群体项目,可发挥其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专业化优势,是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另一类重要市场主体。除此之外,一般监理、造价及招标代理等企业等欲“整合”设计环节,从目前看尚有较大的难度,但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目前,上述各类工程咨询市场主体也都在积极向前向后延伸服务,市场也已经的确出现了一些全过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过程合同服务等新业态。但无论是任何工程咨询服务主体,即使是作为工程管理类的专业服务主体,若其从事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工作的切入点和抓手,仍然必须是“建筑策划和设计”,否则容易缺乏实质性内容,形成“泛管理化”、“泛咨询化”,远离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初衷,偏离国际惯例轨道。
总之,正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王树平理事长指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市场的产物,是建筑业的最高端服务,要注意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融合”,在这一融合与博弈中,设计、监理、造价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发展机会,但谁将执全过程工程咨询之牛耳,最终有待于市场的检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充分信赖市场的选择机制,一方面充分开放市场,一方面依赖工程保险与担保等市场机制控制风险,不必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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