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复函陕西省住建厅如下:
同意你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试点,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工程总承包是当前建筑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即便没有成为试点的地区也应该积极探索、互相学习,以期将成功经验尽快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