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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丙级资质只换证暂不延续,市建设局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量:208


郑州资质延续




办理主体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统一负责办理我市权限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事宜,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资质范围

资质证书中含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三级、丙级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可先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延续办法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劳务资质

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届满前申请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须在届满前申请资质延续,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可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其中,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请换领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信息采集表;

4.法人办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办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企业需先填写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 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zzscjjspb1188@163.com。

(二)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三楼建设项目综合受理 3 号窗口。

(三)注意事项

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电子证照,企业现场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后,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部门服务—市城建局—事项清单—业务办理项(资质变更)—“勘察、设计资质变更申报”,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在企业附件中上传换证所需材料。

企业申领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后,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注册到位,于资质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


申请资质延续及劳务备案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企业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部门服务—市城建局—事项清单—业务办理项(资质延续)—选择“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即办件)”“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即办件)”,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如实上传相应的延续申报材料。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企业申请资质延续时,只对标准要求的注册类人员进行考核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类人员及其他事项由企业对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文如下: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统一负责办理我市权限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事宜,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二、资质证书中含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三级、丙级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可先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延续办法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须在届满前申请资质延续,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可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其中,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7581188

附件: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2.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3.企业信息采集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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