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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向外资开放大幕拉开!工程勘察资质打响第一枪!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18 浏览量:1202

近日,住建部就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有关事项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审批标准和要求与内资企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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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明确建设工程勘察业务不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为贯彻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建设工程勘察市场对外开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审批标准和要求与内资企业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0日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纸质2份)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纸质1份,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供。)


4.原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升级、增项提供。)


5.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所有正、副本扫描件(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


7.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8.注册人员身份证明和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10.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纸质1份,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1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企业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工程设计资质升级、增项,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纸质1份。


1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企业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勘察资质升级、增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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