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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设计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住房城乡建设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日期:2026-09-04 浏览量:92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全国政协委员陈建飚《关于支持设计企业深度参与赋能城市更新提质增效的提案》作出答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答复中明确赞成委员提出的设计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建议,明确在优化政策制度和多维度激励措施、建立“优质优价”定价机制、完善适配性标准体系、优化审批与用地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开展有关工作。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结合城市更新工作现实需求,补充、优化和完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继续鼓励设计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发挥设计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优势,提高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水平。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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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设计企业深度参与赋能城市更新提质增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我部赞成委员提出的设计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的建议,持续开展有关工作,为设计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提供更多支持。

一、关于优化政策制度和多维度激励措施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支持多领域专业力量和服务机构参与城市更新。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提出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机制,引导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我部推动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善,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一是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手册》,明确鼓励开展从专项规划、到片区策划、到项目实施、再到运营维护的全过程技术服务,组织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城市更新规划和设计实践。二是印发多批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等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总结梳理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通过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等经验做法,持续推广优秀方案与技术成果,引导多元主体在城市更新技术方法、工作组织、实施模式、政策机制等方面主动开展探索创新。

二、关于建立“优质优价”定价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对经营者的经营服务价格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31号令,明确废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该政策文件不再作为设计服务收费的依据。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完善适配性标准体系

我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一是正在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标准》、《城市体检评估技术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检查标准》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相关技术标准等,并开展城市更新标准体系相关研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支撑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正在开展城市更新建筑改造设计指引等研究,从建筑安全、空间优化、功能转化、风貌改善、绿色低碳等方面识别重点问题,建立建筑改造设计全生命周期实施路径,提炼形成相应的改造设计策略,为规范存量建筑更新改造设计提供指导性意见。三是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四是印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面积的,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安全水平。

四、关于优化审批与用地管理

自然资源部积极研究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一系列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一是陆续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5号)、《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4〕30号)、《城市存量空间盘活优化规划指南》等文件,为地方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创新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方法和土地政策提供指导。二是2025年12月,联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围绕城市更新难点堵点提出6方面11条措施,进一步加大规划与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正负面清单管理方面,提出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符合正面清单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方面,明确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落实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可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市政)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空间服务功能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我部持续推进完善工程建设实施管理机制,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推广各地在分类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拓展城市更新“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等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城市更新工作现实需求,补充、优化和完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继续鼓励设计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发挥设计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优势,提高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优化工程设计取费模式,健全激励机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动工程设计更好赋能城市更新提质增效。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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