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批准《建筑工程复合防水应用技术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标准》两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分别为DBJ41/T360-2026、DBJ41/T361-2026,均自202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前者衔接国家最新防水强制性规范,聚焦复合防水屋面及地下工程,为"好房子"建设提供防水技术支撑;后者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提升检测质量管理水平。两项标准均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公开,由其负责管理。


现批准《建筑工程复合防水应用技术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360-2026,自2026年12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njs.henan.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筑工程复合防水应用技术标准》解读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工作安排,组织编制的《建筑工程复合防水应用技术标准》经审定通过,于202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好房子”建设的政策要求,规范建筑工程防水全流程技术标准,打造安全耐久、绿色环保、智慧高效的防水体系,本标准立足河南地域气候特点与建筑工程使用需求,强化防水层全生命周期性能保障,推动绿色建材与智能建造技术深度融合,为“好房子”建设筑牢坚实防水技术支撑,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及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建筑工程采用复合防水的屋面及地下工程。
(一)注重协调统一。与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建筑防水卷材安全和通用技术规范》GB 45320-2025、《建筑防水涂料安全技术规范》GB 45671-2025及河南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相协调,所有控制项条款和技术要求均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确保标准的合规性和统一性。
(二)注重落地实施。优化实施效果,完善了各环节技术要求,提升施工工艺、优化复合防水构造等。例如复合防水不仅体现在复合防水层上,同时还延伸到胶粘材料、密封材料、机械固定件等,与防水层组合形成功能完善的构造做法。
(三)注重因地制宜。结合我省独特的气候特征,对使用环境类别予以明确划分,并针对建筑工程的不同部位精准确定相应的防水等级。
三、标准目次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设计;6.施工;7.质量验收;附录A屋面工程复合防水层材料选用表;附录B屋面工程复合防水细部构造示意图;附录C地下工程复合防水层材料选用表;附录D地下工程复合防水细部构造示意图。
四、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总则。主要明确标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衔接等。
(二)术语。主要明确复合防水层、复合防水、相容性等术语定义。
(三)基本规定。主要明确屋面工程和地下工程复合防水设计原则、设计工作年限、技术要求和使用环境类别划分等。
(四)材料。主要明确了防水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选择类型、应达到的性能及环保指标等。
(五)设计。主要明确了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和地下防水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等级等。
(六)施工。重点围绕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和地下防水就施工前期准备、安全与环境措施、复合防水施工技术要求、成品保护措施等给出规定。
(七)质量验收。重点围绕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和地下防水的进场材料检测、工程验收等给出规定。
附录A对屋面工程复合防水层材料选用给出了具体方案。
附录B对屋面工程复合防水细部构造给出了示意图。
附录C对地下工程复合防水层材料选用给出了具体方案。
附录D对地下工程复合防水细部构造给出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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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361-2026,自2026年12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njs.henan.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标准.pdf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标准》解读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工作安排,组织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标准》已经审定通过,于202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一、编制目的
本标准的编制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的编制,是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制行为,提高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水平,保障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意义。
二、适用范围及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制。
从技术文件编制的管理分类、格式、单位、量、符号、签名盖章、归档、信息化等基本规定,到具体的委托协议(含检测合同和委托单)、检测方案、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各方面做了全面、翔实的规定。
本标准有如下创新点:
(1)整合了各管理文件和标准中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的要求。将分散于行业管理规定、现行国家标准中关于技术文件编制的要求合理的归纳整理,在本标准中予以明确。
(2)契合当前新资质标准实施、资质重新核定的时机,对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具有切实意义。
(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对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加以明确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有些技术文件的编制不严谨,如检测报告中的术语、量、符号等常采用错误,报告格式随意空白等,此类问题影响了检测技术文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在本标准中对此作了相应要求。
(4)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编制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标准目次
本标准共7章,主要章节内容如下: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委托文件;5.检测方案;6.原始记录;7.检测报告。
四、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依据和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建筑工程文件存档规范》GB/T 5032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编制。
详细章节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明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与其他标准的衔接等。
(二)术语。主要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文件、室内检测、现场检测以及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术语定义。
(三)基本规定。主要规定了文件应分类管理、统一格式、年度连续编号等基本要求,对技术文件中的量、单位、符号以及电子信息化管理做了基本规定。
(四)委托文件。该章共6条内容,涉及检测合同、委托文件内容、方法偏离、合同内容、室内检测及现场检测委托文件内容等。
(五)检测方案。该章共4条内容,包含检测方案的编制依据、检测方案编制人的技术能力、检测方案内容以及检测方案调整的相关规定。
(六)原始记录。该章共7条内容,分别对原始记录形式、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室内及现场原始记录的内容、信息化数据采集、自动采集数据信息以及信息化系统人工录入等做了规定。
(七)检测报告。本章共9条内容,对检测报告的格式、测报告的内容、数据栏空白、检测报告结论、人员签字、检测报告更改、检测分包和信息化系统出具的报告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