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4]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合同行为,结合当前工程设计市场实际情况,我部组织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2000]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组织听取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市场主体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请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下载。
联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0835
电话:010-58934169
传真:010-589337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