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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第六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0-12-29 浏览量:1265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经企业申报,处室审核,对受理申报的35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4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自公示期内,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换证单位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予2011年1月4日前经初审部门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陈诉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诉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诉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咨询。
    
联系人:陈友好。
    
电  话:0371-68080837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9号。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8080869    
              0371-66255529  
马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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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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