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2010〕203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公共建筑日益增多,为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一五建设成就”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建〔2010〕201号)精神,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全省“十佳建筑”评选工作,现将全省“十佳建筑”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于
二、评选标准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指导方针,符合建筑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立足国情,自主创新,能体现我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认知度,群众评价较高,较好反映我省城市景观风貌。
(二)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整体和谐,设计优美,施工工艺精湛,能体现现代城市建筑发展前瞻性,具有较高水平的设计造诣和一定的社会价值、历史价值。
(三)建筑功能合理,使用功能齐全,采用的工艺、主要设备、材料和结构先进,抗自然灾害设施完善,在节约能源、资源和降低成本方面有明显效果,业主满意度高。
(四)项目法定审批手续齐全,工程质量优良,卫生、使用状况良好,安保、消防等灾害应急措施完善。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十佳建筑“申报表”(见附表一);
(二)项目的立项批准(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批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设计、施工获奖证书;消防、环保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四)项目建成后的实物照片(外观和主要内部设施);
(五)主要设计图纸: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也可附加体现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节能、环保等创意的图纸和文字)。
上述材料均要求报一套,图纸尺寸A3。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市应按照(豫建〔2010〕201号)通知精神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评选办法,积极做好本市评选、推荐工作。要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达到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和参与。
(二)坚持标准,抓好落实。各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求内容翔实,指标齐全,资料完整,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得少于二项,多者不限,请按照时间要求于
联 系 人:王贺轩 王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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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省“十佳建筑”评选申报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