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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十佳建筑”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10-12-29 浏览量:1487

豫建〔2010203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公共建筑日益增多,为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一五建设成就”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建〔2010201号)精神,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全省“十佳建筑”评选工作,现将全省“十佳建筑”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于20091231之前建成使用,项目法定手续(立项、土地、规划、消防、竣工验收)齐全,综合经济效益明显,达到省部、级二等以上建筑设计奖(或厅级一等奖)水平、工程质量优良(获得省级以上施工奖项),符合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标准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均可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无地域限制)进行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指导方针,符合建筑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立足国情,自主创新,能体现我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认知度,群众评价较高,较好反映我省城市景观风貌。

    (二)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整体和谐,设计优美,施工工艺精湛,能体现现代城市建筑发展前瞻性,具有较高水平的设计造诣和一定的社会价值、历史价值。

    (三)建筑功能合理,使用功能齐全,采用的工艺、主要设备、材料和结构先进,抗自然灾害设施完善,在节约能源、资源和降低成本方面有明显效果,业主满意度高。

    (四)项目法定审批手续齐全,工程质量优良,卫生、使用状况良好,安保、消防等灾害应急措施完善。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十佳建筑“申报表”(见附表一);

    (二)项目的立项批准(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批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设计、施工获奖证书;消防、环保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四)项目建成后的实物照片(外观和主要内部设施);

    (五)主要设计图纸: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也可附加体现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节能、环保等创意的图纸和文字)。

    上述材料均要求报一套,图纸尺寸A3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市应按照(豫建〔2010201号)通知精神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评选办法,积极做好本市评选、推荐工作。要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达到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和参与。

    (二)坚持标准,抓好落实。各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求内容翔实,指标齐全,资料完整,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得少于二项,多者不限,请按照时间要求于2011120前将本市推荐评选项目有关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联 系 人:王贺轩   王世虎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68080831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2019房间

        编:450046

    附件:全省“十佳建筑”评选申报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十佳建筑参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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