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近日,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并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机关司局拟招录人数为12名。
报考职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19)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等如下:
招考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职位属性
普通职位(不含非通用语、特殊专业职位)
专业要求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金融学、统计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产业经济学、交通工程、行政法学专业学生可根据具体要求报名
学历学位
仅限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2年
咨询电话
010-58934515
报考条件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时间表
1
10月22日8:00-10月31日18:00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2
10月22日至11月2日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
2018年11月4日8:00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4
2018年11月8日0:00至14日24:00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5
11月26日0:00至12月2日12:00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
6
2018年12月2日
公共科目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