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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之勘察设计行业处罚听证类型分析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量:1158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之勘察设计行业处罚听证类型分析



10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第204号政府令《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下称《听证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处罚听证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和我省对行政处罚听证的规定相对较为原则,没有对听证程序各个环节的内容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使得当事人和执法部门在实践中缺少统一的规范指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处罚听证的有效实施。

本着服务会员服务政府的原则,协会梳理了勘察设计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听证办法第四条内容,对其中罚则进行了分析汇总,把可要求进行听证的情况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听证的主要类型及听证程序

听  证  类  型

明确了可以申请行政处罚听证的六种情形:

  1.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

  2.  对公民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0元以上;

  3.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听  证  程  序

听证程序1.jpg

听证程序及时间要求注意事项:

  • 当行政处罚满足听证条件时,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必须受理且举行听证,但听证受理机关可以决定是否举办公开听证;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否则视为放弃;

  •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由听证主持人决定是否准许。

  • 《听证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勘察设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的处罚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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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关于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一级或不分级的注册师涉及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止执业业务的行政处罚,不能依据《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进行听证,因为其行政处罚主体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听证适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2. 第1-4项条款有明确的指款和范围,第5项较重的处罚形式一般是指行政拘留,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没有类似处罚。在查阅建设法规时,第6项规定的情形基本没有。因此,本文主要对1-4项内容进行说明。

  3. 记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有关信用方面的惩戒,由于达不到列入信用主体“黑名单”的行为,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限制从业等,达不到要求听证的条件。

  4. 由于建设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协会只是对主要条文进行梳理,并不全面,仅供参考。

案 例 分 析

对近几年省市两级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处罚通报进行汇报分析,结合《听证办法》情况,给出建议。

案例一

处罚描述:豫建设标〔2017〕33号文件“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项目所属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分     析:省住建厅只是建议处罚,没有委托处罚,如果需要处罚,处罚主体是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需听证,需要向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案例二

处罚描述:豫建设标〔2017〕33号文件“记录不良行为1次,通报批评”。

分     析:“记录不良行为”不满足听证条件,不能申请听证在信用惩戒方面,只有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的行为,才达到听证条件。

案例三

处罚描述:豫建设计〔2020〕272号)文件“存在专业缺项的审查机构因无相关专业执业人员,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审查业务,原已开展的审查业务应聘请有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执业人员进行审查。”

分      析:“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审查业务”属于限制从业,当事人可依法要求听证

案例四

处罚描述:信建设计〔2021〕5号文件有关处罚“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限6个月。”

分      析:约谈、记不良行为记录等不满足听证条件,不能申请听证。在信用惩戒方面,只有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的行为,才达到听证条件

意见和建议

  1. 全省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图纸质量,避免产生处罚。

  2. 受到行政处罚时,要积极查找处罚原因,查清根源,举一反三。遇到不公平的行政处罚时,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决定采取听证时,要积极准备听证材料,列好佐证。如准备施工图图纸作为证据时,图纸要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签章或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意见。需要备案的材料,要从备案单位获取。

  4. 较为复杂的听证案件,应由公司法律人士或委托律师进行。

  5. 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使用处罚权,做到行政处罚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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