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设协〔2017〕2号
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和会员单位社会形象,吸引更多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关注并投身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研究与实践,经协会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作会倡议并初步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协会决定组织各会员单位开展捐资奖学活动,望各单位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
本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根据自愿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单位于2月17日前将填写好的捐资奖学承诺书签字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协会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 人: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 刘信生 13838110936
协会秘书处 千金霞 0371-66229282
传 真:0371-67936394
邮 箱:zzmsy@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10号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办公室
邮 编:450007
附件:1.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实施方案
2.捐资奖学承诺书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
奖学金实施方案
为了树立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公益形象,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投入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研究与实践,培养更多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决定组织会员单位,在郑州大学设立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名称为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
第二条 本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促进郑州大学工程类学科建设,为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由郑州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研工部奖助贷科负责组织实施,捐资单位代表参与。
第四条 本奖学金的实施由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全程监督。
第二章 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第五条 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不分等级。
第六条 奖励金额为每名学生5000元每年;自愿参加活动的单位,每次捐赠金额为5000元的整数倍,最少5000元。
(捐款到位后由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捐款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和捐款证书)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七条 奖励对象为郑州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工程类专业本科和研究生。
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励基金、助学基金不能同时授予。
第八条 具体评选条件:
1.“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本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主动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30%,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在院综合排名前40%;
(6)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主动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如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
(3) 有志于工程勘察设计事业,在相关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内外工程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优异成绩;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四章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第九条 本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
第十条 符合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郑州大学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奖学金申请表》,经院(系)初审后,报郑州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奖助贷科,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奖助贷科会同捐资单位代表共同评审。评选结果报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并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牵头召开捐资单位联席会通过。
第十一条 奖学金候选人确定后,在全校和河南省工程勘察行业协会网站公示。学院公示期应不少于3日,学校和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期应不少于5日。
第五章 评审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中各项内容。
第六章 评审与表彰时间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到位捐助资金情况,每年9月初,郑州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奖助贷科将当年的奖学金评审通知通过书面和学校网站发布。院(系)根据学生报名申请,9月下旬前完成评议推荐并张榜公示,并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奖助贷科。
第十四条 郑州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奖助贷科于10月上旬完成审查评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五条 建立本奖学金学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每年10月底以前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学校相关领导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以及捐赠单位领导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第七章 捐赠的组织
第十七条 本捐赠活动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单位参加。
第十八条 上一年度年底前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出倡议通知,征集捐赠单位。
第十九条 每年2月底前捐款到位并签订捐赠协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捐资奖学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参加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的捐资奖学活动,承诺捐赠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捐赠资金于2017年2月28日前转入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用账户。
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